一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
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,已經成為與質量管理、金度管理、成本管理并列的管理職能,也是最復雜的合同,具有持續時間長、標的物復雜、價格高的特點。建設施工合同管理貫穿于合同訂立、履行、變更、違約索賠、爭議處理、終止或結束的全部活動的管理,為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服務,保證項目總目標和企業總目標的實現。所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僅是工程項目管理的一部分,而且又是企業管理的一部分。從合同管理的原則是:
1、依法履約原則:合同的簽訂履行應遵守法律法規,尊重社會供電,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,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。嚴格履行合同會審、審批、授權管理制度和程序。
2、誠實信用原則:當事人在履行合同義務時,應誠實、守信、善意、不濫用權利、不規避義務。
3、全面履行原則:包括實際履行和適當履行(按照合同約定的品種、數量、質量、價款或報酬等的履行)。
4、協調合作原則:要求當事人本著團結協作和互相幫助的精神去完成合同任務,履行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。
5、維護權益原則:合同當事人有權依法維護合同約定的自身所有的權利或風險利益。同時還應注意維護對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,重視和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及信用。
6、動態管理原則:在合同履行過程中,進行實時監控和跟蹤管理。
7、合同歸口管理原則:合同簽訂集中在法人公司層面,簽約主體法人單位負責人簽約審批和履行監控等方面的管理。嚴格落實法人管項目。施工企業在企業層面應加強合同制度建設和合同體系建設,設立專職的合同管理部門,明確其他部門合同管理的崗位職責。由合同管理部門牽頭,組織其他相關部門依據國家的法律、法規以及企業自身的相關制度,負責工程項目合同的談判、訂立和履行的監督,負責合同的補充、修改和(或)更改、終止或結束等有關事宜的協調和處理。
8、全過程合同風險管理原則:按合同生命周期進行全面、持續、動態的風險管理。效益管理與風險管理結合,合同贏利點、虧損點、風險點管理結合,在過程中化解風險、提升效益。
9、統一標準化原則:構建企業統一的合同管理業務標準體系。
——《建筑工程管理與實務》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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